高姨蹲了下去,亲自柔柔的托起于皎皎的脚。高姨的手没有老年斑,保养得很好,皱纹也不明显。她的掌心很温暖。高姨像看着稀世珍宝一样对于皎皎说:“哎呀,夫人的脚长得真秀气,真好看呐。你看这鞋的颜色,只有夫人才压得住,配上夫人身上的白色裙子,看起来俏皮可爱又不失艳丽。”
于皎皎接受了她的示好。她站起来走了两步,穿了平底鞋才觉得自己真的活了过来。
佣人们一字排开,将鞋盒打开,示意于皎皎过目。
所有的鞋子不论是真皮的皮鞋还是帆布鞋,看起来质地都不错,均为上品。也是,顾森城出手的,能有差的吗?
这一次,所有的鞋都是平跟的,连搭配礼服的鞋,也特意选了只有一点点跟的鞋,不怕皎皎驾驭不了。
后面的鞋就由佣人侍候试了几双。于皎皎觉得后面的鞋试完,要到何年何月。
她淡淡的说:“可以了,后面的都不用试,都帮我放上去吧。”
虽然年轻,可是此时这荣辱不惊的样子,还是让那些佣人为之侧目,心里暗暗为夫人赞了几分。于皎皎表示汗颜。她只是将顾森城的面瘫脸学了个皮毛而已,现学现用。
“我还有事情,就不陪你了。如果你觉得闷,就随便走走。迷路了,只要按响下树边的那些按钮,自有人去接你。”顾森城说完,就走了。
于皎皎没所谓得随便逛逛。膝盖虽然还有一些痛,但并不影响走路。
越园这么大,她是该好好转一转。
首先绕到早上开的花园。里面的花长得可真好看。
清晨都过了好一会了,可是这些花朵上面还有着露水。于皎皎想到早餐时餐桌上的鲜花,来处该是这里。
围栏很低,象征性的圈了一圈。在越园,哪个贼不长眼的敢进来?在越园,哪个客人和佣仆敢不长眼的摘花?至于先生,他更不可能做出这样失礼的举动。
所以,当于皎皎看中了一朵开得正美的郁金香,直接掐断的时候,她保证自己听见了心疼的抽气声。可是四下看了一下,没见到人,她怀疑自己幻听了。
公共的花朵,她从来不会辣手摧花。可是长在越园的花,就属于主人家的,有什么不能摘的,不犯法。
于皎皎拿着那朵花,信步慢悠悠的晃荡。
周晋昨天晚上值班到半夜两点。今天早上起得稍晚了半个小时。
他穿着白色的短袖t恤,灰色的休闲长裤,整个人看起来很英俊。
昨天半夜两点周晋推门而入的时候,二毛扑了过来。它才高兴了一会,目光却落在了周晋的身后,没有什么发现之后,二毛的眼神黯淡了下去,呜呜的叫着,不满的抱怨着。
周晋摸了摸二毛的头,安抚道:“二毛,你不用等于小姐了。那个姐姐不会来了,ok,明白了吗?”二毛,亏那姑娘想得出来。他养的金毛确实够二,毛也够长,倒也形像,连他也习惯这个称呼了。之前那高大上的名字,都不知道遗忘在哪个角落了。周晋想到这里忍不住笑了笑。他面色清冷,但是笑起来的样子却很温和,像个邻家的大男孩。
二毛直接趴在了地上,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。
周晋想着狗狗本身就是恋主的生物,过两天就好了。等饿了自然会吃。
周晋起床洗漱后先喝了一杯温开水。他看到二毛的狗盆里,高档的精品狗粮仍然保持着昨天的样子,满满的一盘。
门外,二毛躺在那里有气无力。
周晋蹲了下来,帮二毛顺了顺毛,颇有一些无奈:“二毛,你不喜欢新来的姐姐?都三天了,还不饿?”说完,他将狗粮往二毛这边推了推。
二毛只是瞄了一眼,然后头又垂在地上趴着,他就不吃!
“二毛,过来吃饭喽。好香好香的哦。你不吃我吃了哟。”周晋学着于皎皎的语气诱哄二毛。为数不多他在卧室里午休的几次,听过于皎皎这样说。只不过于皎皎从来不知道他在家。只有那一次撞上了他。然而周晋说完,二毛只是回头看了他一眼,又趴了回去,完全将自家主人无视了。
周晋摇摇头,行,有本事就继续饿下去。他还不是很在意,想着等到饿坏了,二毛总会开始吃了吧。
于皎皎此时在越园里到处闲逛,有一些惊叹越园之大。
一阵马的叫声传来。于皎皎不由将手放在耳朵后面,以便听得更清楚。嘻嘻,她就是想找马的,结果得来全不费工夫啊。
于皎皎顺着马叫的声音循声找去,不可否认的,内心有一些小激动呢。
于皎皎喜欢马,她想如果她生在古代,一定是那种会上战场的有着飒爽英姿的女将军,或者飞檐走壁的侠女。可惜现代人,有机会养马和骑马的人,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。他们于家只是算一般有钱人。所以喜欢是一回事,她并没有机会养一匹她喜欢的马,也没有骑过。
另一边,李展正在向顾森城汇报工作。大兴集团周休两天。可是顾森城却没有员工那么轻松。员工们在休息时,他还在忙。员工在度假的时候,他仍然在谈生意。
今天下午5点半还要出差去林市的大兴集团分部。
与李展的通话挂断之后,越园的内线电话又响起:“顾总,南宫三少来了。”保全的声音有一些吞吞吐吐。顾森城眼里闪过一抹厉色:“说,还有什么事。”
“三少往马场的方向去了,夫人走的也好像是那个方向。”话音刚落,顾森城神色一变,立马往马场的方向跑去。
于皎皎朝一条小路走过去,眼前豁然开朗,一个有足球场大的马场豁然展现在眼前。而旁边,是一个马厩。于皎皎眼前一亮,越园真的养了马啊,顾森城还挺会享受的。
马场上有一个男子,却比那匹棕色的高头大马,率先吸引了于皎皎的注意力。
这个男人漂亮得有一些妖气,五官比女人更精致。若不是那蜜色的皮肤,和高大健美的身材,真有人会把他当成女人。
于皎皎挑眉。这个男人是谁?脑海里过了一遍关于顾森城的消息,她的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兴味的笑容,哦,原来是南宫策,传闻与顾森城有一腿的男人。
南宫策在于皎皎踏入这个马场范围时,就注意到她了。
于皎皎比资料里相片看起来更生动和好看。她脸上洋溢着幸福又纯真的笑容,却让他觉得无比的碍眼。这个笑容该属于姐姐南宫微的。于皎皎敏锐得觉得南宫策看向她眼里的神情有一些不善。不过关她什么事。
南宫策是顾森城的朋友,又不是她的。没有人规定她必须要讨好顾森城的朋友。而且此刻这妖男恐怕也是这样的想法。
两人都没有互相打招呼,互看不顺眼。
马场的门是没有锁的。于皎皎就像主人一般,进了马厩。本来她也是主人,女主人。
可是这样自在的态度却激怒了南宫策。25年来,从来没有女人能够这么轻易惹起他的暴怒。虽然他的脾气也并不好。
“丑八怪,那马厩是你随便能进的吗?”南宫策策马过来。高大的棕色马,有一双好看的眼睛。长长的睫毛,无辜的小眼神。于皎皎看着冲到面前来的高头大马,没有丝毫的慌张,而是对马善意的笑了笑,逗弄了一会:“小棕,你长得可真好看。”
果然,越园的东西就没有不好的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