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荒而逃的战斗(1 / 1)

她愣了下,打算开溜,却被曹炟一把抓回来。

这时,忽然从街道的另一头冲出十几匹马,每个马上都坐着一个大汉,他们疯狂地大叫着,手中的马鞭随便就打着挡道儿的百姓。

之前那个大汉见状高兴极了,二话不说抓起那女子放在马上,加入了这个疯狂的马队。

原来这些人,全部都是老虎寨的。

这下别说救那女子了,安歌都差点儿被打了一马鞭。

好在是曹炟就在身边,带着她迅速地避到了旁边才躲过。

百姓们乱跑了一气儿,弄得人心惶惶,惊魂不定。等这阵混乱好不容易运去,才发现周围的摊档几乎都被毁了,而那女子当然也被抢走了。

安歌跺了跺脚,“这些人简直是土匪!”

曹炟在旁边阴阴地说,“他们还是魔鬼,不过他们这样的魔鬼再可怕,也没在这种地方见到你更可怕。我问你,你不在郡府好好呆着,你跑这儿来做什么?”

“我……”安歌看着他冰冷的眼神,竟一直张口结舌,回答不出了。

曹炟将她扯到客栈内,二人对桌而坐。

“现在,你好好解释下吧?”曹炟面无表情地道。

刚才安歌是因为乍然见他,如同见了鬼般微微害怕,才乱了方寸。这会缓过神来了,坦然地说:“还不是为了保自己的小命。是你说的,让我找到沈婥要找的那个人,我想来想去吧,我觉得那个人肯定是在安阳城啊,不可能在安平郡这么偏远的地方,所以我打算去安阳。”

曹炟微微皱眉,这个理由倒是说得过去,“可是,我不是让你先查夏炚的身世来历吗?”

“他啊,他就普通人一个,有什么好查的。”安歌不以为然地说。

见曹炟听闻此话后面色不善,又连忙道:“当然我还是会查的,不过我觉得有关他身世来历的线索说不定是在安阳,所以……”

曹炟的唇角翘了翘,终是没再多说什么。

他刚刚接到了消息,说夏炚也已经往安阳而去。

反正很快,会再见面的。

这时店伙计端上几样小菜和一盘牛肉,一盘鱼,还有一屉热气腾腾的小馒头及一坛子酒。

安歌连忙拿过酒坛给曹炟先倒了一碗酒,放在他的面前,“不知道那位姑娘被抓到老虎寨会怎么样啊?我想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吧,否则那姑娘为何哭的那样惨?”安歌一脸研究的神情。

曹炟看了看眼前的酒,却不喝。

安歌道:“喝呀!”

曹炟却是拿过酒坛子,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,安歌倒的那碗,重新推回到安歌的面前。

安歌猛然想起了什么,不由鄙视道:“我明白了,你是害怕我在你的酒中下毒,没想到堂堂齐王爷,也会以小人之心踱君子之腹!”

“那你最多也只能算是女子之腹!”曹炟究正了她后,喝了碗中酒,又继续道:“我记得,你是想杀了我给你娘报仇。但是你要明白,你要凭本事来杀我,而我不会坐以待毙的,我会防着你。”

他如此坦白,安歌点点头,对他的钦佩之情又多了几分,一般男子就算是防着一个女子,也绝不会说出口来,因为他们太要面子。而曹炟这样身居高位的男子说出这种话就更难,若被人听了去,随时会拿他要防着一个女子这种事而笑话他。

以前怎么没发现他是这么坦白的一个人呢?

其实关于安母被杀之事,安歌这几天在路上仔细想了想,也觉得有颇多可疑之处,此事还要再三调查过后才能下最后的结论。当下也不勉强,各自倒酒喝了起来。

一会功夫,旁边几个台上也都有了客人,安歌听得自己身后那一桌两个男人正在聊刚才街头的事儿。

“……你以为,那女子被抢去,是因为老虎寨寨主好女色?大错特错,说起来这老虎寨在咱们沌洲这地界儿,盘踞多年,向来与沌洲城内百姓相安无事,前些年附近来了股逃兵,在这里做威做福,若不是老虎寨,咱们沌洲不知道被祸害成什么样……”

“这么一说的确是,之前还有些老大娘做了衣服鞋子什么的送到老虎寨……真没想到他们现在变成这样。”

“这也不尽然,自古以来的各朝各代,都是初立时令人敬重,末了却是花天酒地,胡做非为,硬把个王朝给弄垮了,说不定是老寨主已然亡了,现在是他的儿子任头头了呢?所以有这种变化也不奇怪。”

“可再这样下去,沌洲定要被祸害的不轻。”

安歌边听边大口吃饭吃菜,待听得差不多了,肚子也饱了,一抬头却发现曹炟根本没动筷子,他似乎也在静静地听那些人说有关老虎寨的事情。安歌眼珠子一转,向他低声道:“说起来这老虎寨也是够厉害的,居然能当着堂堂齐王爷的面抢人。”

曹炟瞥了她一眼,“有话直说。”

安歌放下筷子认真起来,“我早上进入沌洲城的时候,在城外呢停驻了那么一会儿,那时我就看出来,这沌洲城是个好地方,人杰地灵。就是有点儿奇怪,城北方向似乎有异象,今天明明是个很好的天气,和风万里,碧空如海,可北边儿去似有一块乌云不去,云头黑气腾腾,而且来势汹汹,只怕是这么一个有魅力的老城,便要毁了。”

曹炟见她说的煞有介事,脑海里忽然出现曾经的一些片段,那是几年前的事了,那时候沈婥风华无双,那时候他与曹煜,一起带领一支军队,去征讨边境小股敌军……

“……五殿下,您瞧远处那片开阔地,平坦,一眼就能看清四周的情况,表面看起来的确没有什么危险。但是我已经卜出,这里乃是一处极凶之地,若是我们的大部队由这里开进,必然损失惨重,所以我们应该从另一条路走。”

沈婥说话的时候,耳旁的珠花微微地晃动着,曹炟当时有伸手想扶一下那珠花的冲动。

一个小兵到了跟前,施完礼后说:“属下已经由那片阔地返回,一切正常,未发现可疑!”

曹炟点点头,长剑往前一挥,“我们就从这条路走,进发!”

然而沈婥一下子挡在了他的马前,就好像今日安歌挡在老虎寨马匪的马前一样。当时的沈婥目光灼灼,一字一字地道:“五殿下,这次的征讨任务是由您与四殿下一起负责的,本来你执意要走这条凶险之路,我没有理由拦你,但是如果你的失误造成的损失,却需要由四殿下与你一起承担,这对四殿下来说太不公平了,对这些士兵也不公平。”

曹炟看了眼曹煜,他似乎很信任沈婥,一句话都不说,只是静默地站在沈婥身后。

曹炟不喜欢这种情形,微微恼怒,道:“可是目前没有任何理由让我放弃这条路,而去绕道多走两三天的路程。你知道不知道十万大军,一天的消耗是多少?每一秒都是需要花银子的,人力,物力……当然这不是你这样的女人可以算出来的。”

“可是再多的人力物力也没有人命重要,人若是没了,这次的任务就真的失败了,一路上的所有消耗都不值得。但人在,打了胜仗,一切都值得了。”沈婥如是说。

“可是本殿下执意想要走这条路,你说怎么办呢?”

“那就请五殿下继续派人探测,直到万无一失。”

二人正在挣执不下时,曹煜说话了,“沈姑娘说的有道理,小心无大错,就派人继续探测吧。”

曹炟这次派了四路人,共十六个人,每人拉开十几米的距离,平铺形式往前路细细探去。

直走到几百米之外,依旧没有任何问题,绿油油的草地,如毯子一样,和风习习,根本就是一个继续行军的大好天气。

那十六个人到了阔地的尽头,向这边挥手,示意没事。

曹炟正准备下令,军队继续如常前进时,那十六个人忽然就有了变化,首先,他们忽然变成了白色,接着白色褪去,变成了十六个立在那里的骼髅,他们的眼睛变成了黑洞,他们的身上再没有一块皮肉,白骨森森,却还保持着站立在那里的模样,之后似有一阵风吹过,那些骼髅便如粉沫般,忽然化于空气中……

“是白蚁!”忽然有那行军经验比较丰富的老兵忍不住出声惊呼起来,这让曹炟也不由吃了一惊,早听说有些荒原之上有这种食肉白蚁,过境处寸肉不留,非常可怕。

曹炟等人因为骑在马上,视线更远些,这时候就见阔地上有一道白色的线向这个方向推进,这条白线越来越粗,越来越粗,有些老兵开始后退,脸上的神色非常恐惧,曹炟马上意识到,今儿自己的面子是保不住了,立刻挥旗下令,迅速后退五里……

这是曹炟第一次出征,原本想好好表现,却被一群蚂蚁追得落荒而逃,给他赫赫的威名上,留了道不太光彩的痕迹。

但这个结果,毕竟还是比军队进发到阔地中,尽数被蚂蚁吞吃了要强上许多。在逃到安全的地方后,曹炟因为风寒入体,忽然病得很严重。曹煜将这事禀告了父皇曹项,曹项于是勒令曹炟回宫休养,放弃这次的任务。

就这样,曹炟被很强硬地送回了皇宫。

后来,曹煜回来了,而沈婥彻底成为了他的女军师兼风水师,沈婥对他死心塌地的忠诚着。

曹炟有时候会想,如果那一次,他从开始就听从了沈婥的意见会如何?那么一定不会给沈婥留下刚愎自负的印象,其实沈婥不知道,他只是利用任何可利用的机会,和她多说几句话而已。就好像调皮的小男孩,越是喜欢这个女孩子,越喜欢逗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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